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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o n g F e n g . G o v . C n
經初步審定,我單位擬對申請人王梓峰因繼承被繼承人李本芳生前房屋產權的全部份額遺產進行公告:
被繼承人李本芳和王梓峰是原配夫妻, 共生育一名子女,王燁亮。李本芳于2011年4月27日死亡。李本芳生前與王梓峰共同有一房屋坐落于:
西街33,幢號:10,結構:混合,面積:58.73,用途:住宅。房屋所有權證:房權證東字第030377號。
李本芳的父母先于其死亡,李本芳沒有繼父母、養父母,沒有繼子女、養子女、無非婚生子女。李本芳生前沒有設定遺囑,未與他人簽訂撫養協議,亦未以任何形式處分該財產。
現王燁亮自愿棄權李本芳的上述房屋份額繼承權。
綜上李本芳生前上述房屋產權遺產的全部份額由王梓峰一人繼承。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試行)1.8.6.5的規定,現予以公告。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我機構。逾期無人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我機構將予以繼承轉移登記。
異議書面材料送達地址:東豐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東豐縣政務大廳一樓)
聯系方式:6208007 聯系人:劉力
公告單位:東豐縣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2年9月23日